信办通(2012)6号 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管理办法

 

北京交通大学院()、部、处文件
发文编号:信办通(2012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签发人:贾卓生
 
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管理办法
20124月修订)
第一条 申请使用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所有用户都必须遵守本规定。
第二条 用户在申请入网时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。
第三条 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
第四条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。
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;不得侵犯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;不得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;不得利用网络传输任何骚扰性的、中伤他人的、辱骂性的、恐吓性的、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。
第五条 严禁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、干扰网络用户,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;不得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,窃取用户密码、修改或拷贝数据。
第六条 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、MAC地址、上网账号以及其他应用系统中的用户账号。
第七条 严禁放置有关注册机、注册码、商品软件等一切侵犯版权的内容。
第八条 严禁通过网络传播计算机病毒、发布不真实的信息。
第九条 严禁通过邮件系统发送广告、病毒等垃圾邮件。
第十条 严禁未经审批私自建立代理服务器或DHCP服务器并对外提供服务。
第十一条 严禁盗用他人校园一卡通。
第十二条 用户如违反本规定,信息中心有权终止该用户对网络的使用,并按有关条例规定给予处理,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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